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其他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2月12日发布国务院令第242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1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2(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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