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暂行办法》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竞价限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国家能源局
报告地区: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暂行办法》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竞价限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2004年7月26日发布发改价格2004146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上网电价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70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了《东北区域电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暂行办法》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竞价限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第九条按照调度机构安排,通过降低低谷时段出力提供非常规调峰辅助服务的机组,按时段内比常规调峰少发的电量,每万千瓦时补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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