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0年6月19日发布煤安安监字2000第10号)为适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煤矿伤亡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04号文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暂行规定通知如下一、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局(矿)长或有关主管人员,局(矿)长或有关主管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煤矿人生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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