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5月15日发布发改能源2004891号)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强化国家规划宏观调控,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必须先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矿区内煤炭勘查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由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计委)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委托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以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等地质资料为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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