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的通知》(财办库20153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做好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协助做好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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