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7 日第 1707、2010 号皇家法令,该法令规定印加、马纳科尔(巴利阿里群岛)、阿雷西费(拉斯帕尔马斯)和阿罗纳(特内里费岛的圣克鲁斯)司法区的初审法院和教学法院分开

相关行业:立法
报告地区:西班牙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8日
原文 本皇家法令的目的是通过将初审法院和教学法院分开,使印加、马纳科尔、阿雷西费和阿罗纳等司法区的司法人员适应现有的司法需要。 12 月 28 日第 38/1988 号法律第 21.1 条的规定,《分界和司法工厂》。印加、马纳科尔、阿雷西费和阿罗纳等司法区有多个司法机构推荐这项措施。为此,通过 2010 年 3 月 24 日全体会议批准并分别经 2010 年 7 月 22 日全体会议第 54 号和第 55 号协定修改的第 32 和 33 号协议,以及通过2010 年 3 月 24 日同一次全体会议的协议三十五和三十七,司法总委员会已就印加司法区的初审法院和教学法院的分离提出了强制性建议、马纳科尔、阿雷西费和阿罗纳。这种分离旨在改善印加、马纳科尔、阿雷西费和阿罗纳司法区的司法行政,并提高案件处理和解决的效率。...
12 月 17 日第 1707、2010 号皇家法令,该法令规定印加、马纳科尔(巴利阿里群岛)、阿雷西费(拉斯帕尔马斯)和阿罗纳(特内里费岛的圣克鲁斯)司法区的初审法院和教学法院分开pdf预览版
12 月 17 日第 1707、2010 号皇家法令,该法令规定印加、马纳科尔(巴利阿里群岛)、阿雷西费(拉斯帕尔马斯)和阿罗纳(特内里费岛的圣克鲁斯)司法区的初审法院和教学法院分开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