瑙鲁共和国公共财政(控制和管理)(财务指令)条例 2018 SL 2018 年第 13 号 2018 年 5 月 11 日通知 目录引文。 1 开始。 1 解释。 1 财政司司长可发出指示。 1 财务说明。内阁根据 1997 年公共财政(控制和管理)法第 32(1)(g) 条制定以下条例 这些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8 年公共财政(控制和管理)(财务指令)条例。这些条例开始于在宪报上通知他们的那一天。引文 开始解释 本条例中的财务指令是指由财政部长根据第 5 条发布并提供给政府部门和机构或不时在财政部网站上发布的书面指令。财政司司长发出指示 就本规例而言,财政司司长须不时以财务指示的形式发出指示。财务指示 财政司司长可就以下事宜发出财务指示: (b) 对所有收支进行更有效的检查和部门检查,并保存所有必要的账簿和账目;记录、检查、(c) 法案规定所要求的所有账目、账簿和文件的表格; (d) 共和国财产的购买、安全保管、发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注销,以及对此类商店和财产进行适当的会计核算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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