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法的主体 本法规定了亚美尼亚共和国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进口、出口和过境的限制及其关系:《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维也纳公约》臭氧法公约。»已批准在《蒙特利尔议定书》框架内缔结的相关国际条约的国家。第 2 条.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立法 亚美尼亚共和国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进口、出口和过境的限制及其关系由《亚美尼亚共和国海关法》、《亚美尼亚共和国法》规定亚美尼亚关于大气保护和国际协定、本法和其他法律行为。如果亚美尼亚共和国的国际条约规定了本法规定以外的规范,则适用国际条约的规范。第三条 本法使用的基本概念 本法使用下列基本概念:臭氧层——地球边界层上方的大气臭氧层。消耗臭氧层物质 - 以纯净形式或与臭氧消耗物质质量超过 1% 的混合物显示或能够对臭氧层产生不利影响的化学物质。...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pdf预览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