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洪都拉斯经济增长和繁荣法案 S.C. 2014, c. 14 同意 2014-06-19 执行加拿大与洪都拉斯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洪都拉斯共和国环境合作协定和加拿大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劳工合作协定的法案 Her陛下在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制定如下: 简称 旁注:简称 1 本法案可被称为《加拿大-洪都拉斯经济增长与繁荣法案》。解释 附注:定义 2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法。协议是指加拿大和洪都拉斯共和国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在渥太华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协议)委员会是指根据协议第 21.1 条设立的自由贸易委员会。 (委员会)联邦法律是指议会法案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在行使议会法案赋予或根据议会法案赋予的权力时发布、制定或建立的法规、命令或其他文书。 (texte législatif fédéral) 部长是指国际贸易部长。 (部长)相关协议是指 (a) 加拿大与洪都拉斯共和国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在渥太华签署的《环境合作协议》; (b) 加拿大和洪都拉斯共和国之间的劳工合作协议,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在渥太华签订。(accord connexe) 旁注:与协议一致的解释 3协议或相关协议的条款或履行加拿大政府在协议或相关协议下的义务的解释方式应与协议或相关协议一致,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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