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 12 月 15 日关于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的联邦法案(治疗产品法案,TPA)

报告地区:瑞士
发布时间:2000年12月15日
812.21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0 年 12 月 15 日关于医疗产品和医疗器械的联邦法案(治疗产品法案,TPA)(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联邦宪法第 95 条第 1 款和第 118 条第 2 款,并考虑了 1992 年 3 月 1 日的联邦委员会通知,法令:1 SR 101 2 BBl 1999 3453 第 1 章总则第 1 条。 1 目的 1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和动物健康,并保证只有高质量、安全和有效的治疗产品投放市场。 2 它还应:保护治疗产品的消费者免受欺诈;湾。帮助确保投放市场的治疗产品按照其用途和适度使用; C。帮助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可靠和组织良好的治疗产品供应,以及必要的技术信息和建议。 3 在本法的实施中,特别是在制定法规和适用于个案时,必须确保:瑞士保证了治疗产品控制的效率和独立性;湾。治疗产品领域的研发存在有利条件; C。在市场上竞争的所有参与者都满足相同的安全和质量法律要求。艺术。 2 范围 1 本法适用于: a.3 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治疗产品)的处理;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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