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关于取缔“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团体及相关组织的联邦法案(截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第 54 条第 1 款和第 173 款2 联邦宪法 1 并考虑了 20142 年 11 月 12 日的联邦委员会通知,法令:1 SR 101 2 BBl 2014 8925 Art. 1 禁止 以下团体和组织被禁止: “基地组织”组织;湾。 «伊斯兰国»组; C。 “基地组织”或“伊斯兰国”的掩护和继承团体,以及在领导、目标和方法上与“基地组织”或“伊斯兰国”相对应或代表他们行事的组织和团体。艺术。 2 刑事规定 1 任何人在瑞士境内参加第 1 条所禁止的团体或组织,在人力资源或物质方面支持该团体,为他们或为他们的目的组织宣传活动,为他们招募或宣传他们的活动。以其他方式处以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或罚款。 2 任何在国外犯下上述任何行为的人,如果他或她在瑞士被捕且未被引渡,也构成犯罪。适用《瑞士刑法典》3 第 7 条第 4 和第 5 款。 3 第 1 款和第 2 款所述行为的起诉和裁决受联邦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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