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政府决议 2021 年 7 月 7 日第 195 号乌兰巴托关于确定国家印花税和签证服务费的数额 外国公民法第 9.2 条第 6.6 条 根据以下内容,蒙古政府决定: 1.批准签发蒙古国签证和居留许可、审查和登记签证和居留许可申请以及提供领事服务的印花税和签证服务费数额。 2. 应指示司法和内政部长 Kh.Nyambaatar 和外交部长 B.Battsetseg 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3. 就本决议的发布而言,2011 年 6 月 29 日政府第 199 号决议“关于确定国家印花税的百分比和税率”第 1 条中的“10.6、11.2、11.4、11.5”字样是删除并作为决议的附件予以通过。“印花税百分比”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视为无效。四、本决议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蒙古国总理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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