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法 2018 年 1 月 18 日 乌兰巴托 银行法修订和变更法的遵守程序 到期第二条 银行、创办人、股东、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银行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银行法修正案》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在 12 月 31 日前纳入法律。 , 2018 协调其活动,并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蒙古银行提交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第三条《银行法修正案》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设立银行平准基金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本法自《银行法修正案》施行之日起施行。 M.Enkhbold,蒙古国大呼拉尔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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