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01.07.2016 98 ZKON 2014 年 3 月 19 日关于公寓短期租赁的时间版本 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已就该法案水规定 1 (1) 作出决议(2) 本法不适用于根据特别规定购买的公寓的条件, 1) 适用于服务公寓、特殊用途公寓、根据特别规定位于特殊用途房屋内的公寓、自有公寓的条件由市政府、3) 土地单位4) 拥有,由斯洛伐克共和国首都布拉迪斯拉发、科伊采及其市区所有。 2 本法所称短租公寓,是指依本法订立的租赁协议、根据第 3 条订立的财产合同,并以此为基础,其期限最长为六年。 3 租赁协议 (1) 公寓的短期租赁源自签订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您将租赁租赁给承租人的租赁公寓或租用期限,有一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短期公寓将根据合同双方的协议,在同等条件下最长不超过两年,两次。...
法律短租公寓pdf预览版法律短租公寓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