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9日
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法律 法律编号:6570 采用日期:20/11/2014 官方公报发布:日期:29/11/2014 编号:29190 发布代码:命令:5 卷:55 目的和范围 第 1 - (1) 条法律 其目的是规范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的设立程序和原则以及该中心的组织和活动,以确保通过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方法解决包括外国因素在内的争议。建立 第 2 条 – (1) 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具有法人资格并受私法规定的约束,其成立是为了确保本法的实施和履行本法赋予它的职责.定义 第 3 条 – (1) 在本法的实施中; a) 总部: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b) 仲裁法院:指国家仲裁法院或国际仲裁法院,视其相关性而定。中心的职责 第 4 条 – (1) 中心的职责如下: a) 确定有关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的规则,并确保服务的执行。 b) 推广和出版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鼓励、支持和开展有关该主题的科学研究,与国内外相关人士和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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