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 年第 (14) 号法令,关于预防传染病的健康预防措施

相关行业:卫生立法
报告地区:巴林
发布时间:1977年05月26日
关于预防传染病的健康预防措施的 1977 年第 (14) 号法令,我们,Isa bin Salman Al Khalifa,巴林国埃米尔。审查宪法后,根据 1975 年第 (4) 号埃米尔命令和 1975 年第 (3) 号法律,根据卫生部长的提议,并在部长会议批准后,我们颁布了以下法律: 第 1 条在适用条款中的定义 该法律意味着: 1- 部长:卫生部长。 2- 卫生部:卫生部。 3- 执行机构:公共卫生部-卫生部。 4- 授权检查员:在培训部长认可其资格的机构或机构中成功完成培训计划的每个人。 5- 医师:根据管理巴林人类医学和牙科实践的法律规定,获得执业人类医学专业执照的每个人。 6- 食品:供人类食用的食品和饮料,以及用于制备或添加到其中以改变其颜色或味道的材料,或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开胃菜(调味料)。 7- 疾病携带者:任何人、动物或鸟类,其携带引起传染病但没有表现出该疾病症状或体征的细菌携带者,因此是感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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