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巴林国埃米尔伊萨·本·萨勒曼·阿勒哈利法。在仔细阅读《宪法》、1975 年第 4 号埃米尔令、1966 年《刑事诉讼法》、1968 年《巴林政府警察法》、1968 年《军事规定法》和 1976 年第 11 号法令,颁布了一项法律经 1977 年第 20 号法令和 1979 年第 13 号法令和颁布刑法的 1976 年第 15 号法令修正的巴林国防军和公共安全人员的退休养老金和福利, 1976 年第 19 号法令关于装饰,经 1979 年第 10 号法令修正,以及 1975 年第 18 号法令重新组织国家行政重组和修正它的法令,并根据部长的提议内政部部长会议批准后,我们颁布了以下法律: 废除本法所附的公共安全部队制度,废除 1968 年巴林政府警察部队法,以及任何文本与本制度的规定相抵触。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公务员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适用于公职人员、公务人员对口的法律、法规、决定和规定,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的规定。...
1982年第(3)号关于公安部队系统的法令pdf预览版1982年第(3)号关于公安部队系统的法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