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吉隆坡市第 239 号地段的公共保留土地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3 月 30 日(B) 99 取消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由总检察长部 P.U. 发布(B) 99 国家土地法典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 鉴于,雪兰莪州政府于 1953 年 12 月 3 日颁布,行使 1926 年土地法典第 24 (i) 条赋予国王的会议权力并通过政府授权给他雪兰莪州,雪兰莪州务大臣,宣布这块土地,即第Lot 239 位于第 72 Bandar Kuala Lumpur,面积为 2 rud 05.3 pol,并在收入调查计划中标明,No. 20,825 现在保存在雪兰莪州收入调查总监办公室,成为公共用途的储备,即由马来亚妇女协会协会的妇女协会网站,并通过该网站在联邦政府公布2003 年 3 月 3 日,联邦政府已将《国家土地法典》第 64 条赋予的权力下放给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鉴于,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现在可以撤销全部上述保留,并且鉴于,撤销附表中描述的全部上述保留的建议通知,以及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行政长官应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产总监办公室,听取任何有意反对撤销的人已根据《国家土地法》第 433 条的规定加贴,并已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在联邦政府上公布 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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