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LOT 58499 MUKIM KUALA LUMPUR 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2013 年 4 月 24 日 2013 年 4 月 24 日(B) 151 联邦政府宪报保留土地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为公共目的,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出版,由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出版。 (B) 151 国家土地法典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 行使 1974 年 P.U. 联邦直辖区(修改国家土地法典)令修改的国家土地法典法案 561965 第 62 (1) 款赋予的权力。 (A) 561974,分配给联邦政府,并通过在 P.U. 上发布的通知委托给它。 (B) 1082003 2003 年 3 月 3 日,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将附表所述的土地保留为公共用途,即绿地用地,并规定联邦部秘书长Territories and Urban Wellbeing 应控制储备土地。时间表编号PA 计划 124143 号地块 58499 面积 21,591 平方米。 2013 年 4 月 2 日 KWPKB (S) 24PUU698143; PTGWP11218410; PN (PU2) 213LX DATO RAJA NONG CHIK BIN DATO RAJA ZAINAL ABIDIN 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主席 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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