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热轧卷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反倾销税调查的肯定性最终决定通知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3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5 年 2 月 13 日 2015 年 2 月 13 日 P.U. (B) 38 关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进口或出口的热轧卷的最终确定确认关税的 ANTILAMBAKAN 关税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B) 1993 年《假冒和反倾销税法》第 38 条关于对原产于或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出口的热轧卷的进口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确定通知 (42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a) 1993 年互惠和反倾销税法第 504 号法案和 1994 年互惠和反倾销税条例第 15 条 PU (A) 2331994,政府已根据该法案第 25 条第 (1) 款作出最终裁定, (a) 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原产或出口到马来西亚的标的贸易存在倾销幅度(标的贸易)如下 (i) 合金扁卷产品(不锈钢除外)和非合金热轧卷,归类于协调系统代码(H-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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