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吉隆坡城 504 号地段的公共保留土地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6 年 8 月 15 日 2016 年 8 月 15 日 P.U. (B) 360 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 撤销由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的为公共目的保留的土地(B) 360 国家土地法规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而通过 P.U. (B) 2692011 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行使经 1974 年联邦直辖区(修改国家土地法)令修改的第 561965 号国家土地法典第 62 (1) 款赋予的权力聚氨酯(A) 561974,分配给联邦政府,并通过在 P.U. 上发布的通知委托给它。 (B) 1082003,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将附表所述的土地保留为公共用途,即绿地和缓冲区用地,并规定联邦直辖区和城市部秘书长Wellbeing 应控制保留地。 (B) 2003 年 3 月 3 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的第 1082003 号,联邦政府已将其在国家土地法典第 64 条下的权力下放给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鉴于,现在认为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的权宜之计。泥浆,以便取消部分上述保留,鉴于,在附表中描述的取消部分上述保留的建议的通知,以及取消部分上述保留的时间和地点的详细信息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将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产总监办公室举行调查,以听取任何打算反对撤销已根据国家土地第 433 条粘贴的人代码,也已在联邦政府公报上以 P....
撤销吉隆坡城 504 号地段的公共保留土地pdf预览版
撤销吉隆坡城 504 号地段的公共保留土地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