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修订)条例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4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P.U. (A) 117 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修订)条例 2014 年由 PUBLISHUAM NEGARA CHGARA 总检察长出版。 (A) 2007 年马来西亚合作委员会法令 2014 年马来西亚合作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修订)条例 2007 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法令 665 法令第 42 (3) 款赋予的权力,委员会, 经部长批准, 制定条例. 以下名称和开始 1. (1) 本条例可引述为 2014 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 (中央流动资金) (修正) 条例。 (2) 本条例生效2014 年 5 月 1 日生效。 条例 9 的修订 2. 马来西亚合作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条例 2010 PU 第 9 (1) 款(A) 修改 2922010 (a) 将 A 规定的合作社或非规定的合作社改为不受管制的合作社; (b) 在(a)段中,以未指明的合作社的字眼取代订明的合作社或非订明的合作社(视属何情况而定)。...
2014 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修订)条例pdf预览版
2014 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中央流动性基金)(修订)条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