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国家服务培训(需要接受国家服务培训的人员)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A) 70 联邦政府公报国民服务培训令(需要接受国民服务培训的人员)2016 年国民服务培训(需要接受国家服务培训的人员 2016 年国民服务培训令。 (A) 70 2003 年国家服务培训法 2016 年国家服务培训(需要接受国家服务培训的人员) 在行使 2003 年第 628 号国家服务培训法第 16 条赋予的权力时,部长做出以下命令 名称和开始1 . (1) 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6 年国民服役培训(要求接受国民服役培训的人员)令。 (2) 本命令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生效。要求接受国民服役培训的人员 2. 人员根据 1998 年出生的法案第 3 条发布的公告,有义务接受国民服役培训,并通过与教育部和地区教育办公室合作的自愿选拔程序选出,并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国民服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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