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所得税(信息交换)规则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A) 436 联邦政府公报所得税(信息交换)规则 2021 年所得税(信息交换)规则 2021 年由总检察长部 P. General 发布。 (A) 436 所得税法 1967 年所得税(信息交换)规则 2021 年在行使 1967 年第 53 号所得税法第 154 (1) (c) 段赋予的权力时,部长制定了以下规则 1. 这些规则可引述为 规则名称 2021 年所得税(信息交换)。 解释 2. 在本规则中,银行是指 (a) 银行、财务公司或银行和金融公司,或被视为已根据金融服务获得许可2013 年第 758 号法案; (b) 根据《2013 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第 759 号法获得许可或被视为已获得许可的伊斯兰银行; (c) 根据 2002 年第 618 号发展金融机构法规定的机构; (d) 根据 2010 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获得许可的纳闽公司或银行 (e) 根据 2010 年纳闽伊斯兰金融服务和证券法 704 获得许可的纳闽公司或银行;和第 705 号法案; 2 信息是指按照安排中信息交换的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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