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港务局(港口船只)条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0年
新加坡港务局(港口船舶)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申请 5 使用 7 费用 4 港口船舶执照申请 6 港口船舶执照申请 8 货港船舶何时可载客 9 执照登记册 10 详细信息由新船东提交 11 注册船东和船长 12 保留在港口船只上的许可证 13 更改船舶详情的通知 14 更改须在许可证上批注并登记在登记册上的详情 15 更换许可证 16 港口船只的永久编号17 许可证编号的绘画和雕刻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1992 年 3 月 25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18 许可证编号应保持清晰可见 19 载运水或货物的港口船只上的字母绘画 20 乘客人数载运 21 不得在载客的港口船只上载运货物和行李 22 救生设备等 23 消防 a设备等 24 其他配件、材料等,可在获得港长批准后安装 25 警告装置 26 配员要求 27 禁止更改港船 28 港船应保持清洁和卫生 29 港船的使用禁止在执照上注明的目的以外的用途 30 禁止在客船上载客 31 禁止港口船只超载 32 在醉酒的影响下航行港口船只 33 鲁莽或疏忽驾驶港口船只 34 碰撞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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