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印度)(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1982 年目录制定公式 附表立法历史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49 节)所得税(新加坡印度)(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1982 O 14 1990 年修订版(1992 年 3 月 25 日) 1982 年 1 月 8 日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的政府达成鉴于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可以免除双重征税,并且这些安排应生效,这些安排应就税收生效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根据该法案,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于 1981 年 4 月 20 日签署的协议印度共和国政府,除其他事项外,已作出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1992 年 3 月 25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现在,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宣布( a) (b)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印度共和国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附表协定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希望缔结一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协议,已同意如下 第一章 协议范围 第 1 条 个人范围二、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
1982 年所得税(新加坡 - 印度)(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pdf预览版1982 年所得税(新加坡 - 印度)(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