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共卫生(有毒工业废物)条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环境公共卫生(有毒工业废物)条例 目录 第 I 部分 初步 1 引文 2 定义 3 应用第 II 部分 发电机 4 当有毒工业废物超过允许的第 5 级时通知专员 向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提供的信息,使他能够妥善处理有毒工业废物 6 生成器进行登记 7 应用 8 除某些情况外,不得使用或储存有毒工业废物 第 III 部分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 9 任何人无证不得担任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 10 改变工作或方法11 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获取有关有毒工业废物的信息 12 登记册由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保存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0 年 1 月 31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第 IV 部分许可证 13 申请有毒工业废物收集者许可证第五部分有毒工业的进口L WASTE 14 有毒工业废物的进口 15 有毒工业废物的收集 第六部分 有毒工业废物的运输​​ 16 托运人对安全托运的责任 17 托运单 18 向收货人交付托运单的司机 19 托运单收据 20 申请 21 从多个生产商收集22 承运人获取托运信息 23 承运人获得书面批准副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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