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滨尼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章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非法停车等 4 扣留或移走车辆的权力 5 倾倒和翻新垃圾 6 阻塞垃圾槽 7 阻塞公共财产 8 损坏草皮、植物、灌木或树木 9 损坏公共财产 10 展示标志 11 转移水或电 12 未经授权的建筑物 13 未经授权使用公共财产 14 在池塘中游泳等 15 从建筑物和危险中投掷物体等定位物体 16 滥用电梯 17 擅自进入电梯电机室等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1 年 1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18 文件送达 19 犯罪构成 立法历史 城镇议会法(第 329A 章,章节) 24 和 49) 淡滨尼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章程 35 修订版 2001(2001 年 1 月 31 日) 1992 年 7 月 17 日 1. 这些章程可能是 ci作为淡滨尼市议会(共同财产引文定义和开放空间)章程。 2.(1) 在本章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分别指淡滨尼镇内的任何公共财产和任何开放空间;住宅区是指委员会在淡滨尼镇内的住宅区;任何目的;广告;停放是指将车辆停在静止位置并使其停留在停车位,其含义与《停车位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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