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准离岸一般保险公司的优惠税率)条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1年
所得税(批准的离岸一般保险公司的优惠税率)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保险公司的批准 4 船体和责任保险人的批准 5 优惠税率 6 计算股息、利息和销售收益离岸投资 7 所得税豁免 8 费用、津贴和捐赠的分摊 9 确定免税收入 立法历史 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43C 节) 所得税(批准的离岸一般保险公司的优惠税率)条例 Rg 26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1 年 5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GN No. S 2111995 REVISED EDITION 2001 (31st May 2001) 引文 1. 本规例可引称为《所得税(获批准的离岸一般保险公司的优惠税率)规例》,于 1996 课税年度及后续年度生效的评估。 S 792009, wef YA 2005 Sub YsA2009SL134RG79 1995 年 5 月 5 日 定义 2. 本法规第 3 条;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是指根据 S 792009、wef YA 2005 Sub YsA2009SL134RG79 批准的任何保险公司 船体和责任保险人是指根据第 4 条批准的任何保险公司; S 792009, wef YA 2005 Sub YsA2009SL134RG79 资本免税额指法案第 19、19A、20、21、22 或 23 条下的免税额; ACU 存款利息是指在新加坡的亚洲货币单位的存款产生的利息;离岸一般保险业务是指对离岸风险进行保险和再保险的业务(人寿保险业务除外);离岸投资是指 (a) (b) 以任何外币计价的非新加坡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股票和股份;以任何外币计价的证券(股票和股份除外)(包括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券、票据、存款证和国库、票据以外的外国银行)以及在新加坡非注册成立和非居民的公司; (c) 在任何期货交易所订立的以任何外币计价的期货合约;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d) (e) 位于新加坡境外的任何不动产;亚洲货币单位在新加坡发行的存款证、票据和债券; (f) 根据该法案第 13(1)(v) 条批准的亚洲美元债券; (g) 在新加坡的外币存款;近海船舶和责任业务以外的金融机构是指对涉及船舶和责任的海上风险进行保险和再保险的业务,但不包括货物、能源和航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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