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积金(受抚养人保障保险计划)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保额 4 保费 5 实施日期前享有保费折扣的资格 6 实施日期起保费折扣转换为免费承保 7 支付保额 8 退还保费投保第一年内发生自杀或故意自伤的保费 9 续保 10 选择退出 11 更换保险公司 12 终止保险 13 名义出生日期 14 使用已解散的家属保障保险基金盈余 15 申请 16 过渡条款保额增加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5 年 9 月 17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17 酌情红利 18 过渡性条款 第一附表显示了投保金额为 46,000 的最高年度应付保费 第二附表显示保费折扣达到哪个会员年龄 55 岁且已根据该计划投保且未中断承保将有权在实施日期之前获得第三个附表表显示有权免费承保的成员的额外保险金额 立法历史 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 ,第 51 节)中央公积金(受抚养人保护保险计划)条例 Rg 1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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