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大学校友名册转让法(第 333A 章) 目录 长标题 序言 1 短标题 2 解释 4 过渡性规则 立法历史 3 部分毕业生名册转让 南洋大学校友名册转让法(第 333A 章)(原文) 1996 年第 18 号法令) 1997 年修订版(1997 年 5 月 30 日) 一项法令,规定将新加坡国立大学的部分毕业生名册转移到南洋理工大学并处理与此相关的事宜。鉴于根据已废除的新加坡大学法(1970 年修订版第 181 章)成立和合并的前新加坡大学是 1997 年 5 月 30 日出版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与成立的前南洋大学合并并于 1980 年 8 月 8 日由已废除的南洋大学法(1970 年修订版第 178 章)合并为新加坡国立大学,鉴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生名册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成员的姓名原南洋大学毕业生公会和原南洋大学所有订阅者的姓名 鉴于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已要求且政府已同意将原南洋大学毕业生公会的名称从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生名册南洋理工大学毕业生。 1996 年 8 月 31 日 1. 本法可引称为《南洋大学校友名册转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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