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控制(植物健康服务费)规则 1996 S 370/199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6年
1996 年植物控制(植物健康服务费)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2 3 附表 No. S 370 控制植物法(第 57A 章) 1996 年植物控制(植物健康服务费)规则 行使授予的权力根据《植物控制法》第 46 条,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1. 这些规则可被称为 1996 年植物控制(植物健康服务费)规则,并于 1996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2. 附表第二栏所列的费用,须就附表第一栏所列事宜支付予初级生产总监。 3. 初级制作总监可全部或部分汇出根据本规则应付的费用。时间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6 年 8 月 23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第一栏 第二栏 (1) 每种植物类型的一般检查 6。 (2) 植物和植物产品中有害生物的实验室鉴定 每种有害生物类型(昆虫、细菌、线虫、真菌、病毒、支原体或其他无脊椎动物微生物)的每种植物类型 17 个。 (a) N、P、K、Ca、Mg、Cu、Fe、Mn、Na、Zn、有机物、盐分或水分含量,每项 16 个。 (b) 每个 pH 测试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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