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配额制度)(修订)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订 3 规则 14 的修订 4 规则 16 的修订 5 第一附表第 S 191 号道路交通法的修订(第 276 章) 1998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配额系统)(修正案)规则 在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0A(4) 条赋予的权力时,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 这些规则可被称为 1998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配额系统)(修订)规则,并于 1998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规则 2 的修订 2. 道路交通规则 2(机动车辆,配额系统) ) 规则 (R 31)(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已修订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8 年 4 月 1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a) 通过插入,紧接在分段图 (iii) 商务服务乘用车定义中的词语,除非事先获得注册处处长批准; (b) 删除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的定义,代之以下列定义 重型货车是指货车、建筑设备、工程设备、三轮车、附有边车的摩托车、救援车辆、车辆用作流动食堂或流动银行、载货兼用车辆或用于特定用途的车辆,例如马车,其最大载重量超过 3。...
道路交通(机动车、配额制度)(修订)规则 1998 S 191/1998pdf预览版道路交通(机动车、配额制度)(修订)规则 1998 S 191/199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