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清洁车辆豁免)令 2000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豁免第 S 266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清洁车辆豁免)令 2000 年行使本节授予的权力《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通信和信息技术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0 年道路交通(清洁车辆豁免)命令,将于 2000 年 6 月 12 日生效. 豁免 2.(1) 该法第 10、15、29 和 91 条不适用于清洁车辆。 (2) 《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登记和执照)规则》(R 5)第 26(1)(a) 条规定的费用和附加转让费不适用于已登记的清洁车辆根据 2000 年 6 月 12 日或之前的法案。 (3) 为本命令的目的,清洁车辆是指由市议会聘用的任何承包商使用的电池驱动的手推车,用于在任何住宅区和任何沿线收集和运输垃圾。该屋村内的公共道路。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0 年 6 月 12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00 年 6 月第 9 天制作。CHAN HENG LOON ALAN 新加坡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常任秘书。 LTAVT9124311; AGLEGSL276979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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