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规划(开发费用)(修订)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订 3 规则 4 的修订 4 规则 7 的删除和替换 5 规则 17 的删除和替换 6 第一附表的修正 7 删除和替代第二附表 No. S 82 规划法(第 232 章)规划(开发费用)(修订)规则 2000 年为行使规划法第 40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文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称为 2000 年规划(开发费用)(修订)规则,并将于 2000 年 3 月 1 日生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规则 2 的修订 2. 规划(开发费用)规则 (R 5)(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的规则 2 被修改为立即插入在土地面积定义之后,以下定义有地住宅是指独立式住宅、半独立式住宅、相连或排屋或联排别墅,无论是否包含在根据《土地所有权(分层)法》(第158),即全部或将全部或主要用于人类居住目的;非有地住宅建筑是指有地住宅以外的完全或主要用于人类居住目的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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