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规则(第 5 号修订)规则 2002 Corrigendum S 113/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1 S 1132003 于 2003 年 3 月 7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13 号最高法院法(第 322 章) 2002 年法院规则(第 5 号修正案)规则更正 参考 2002 年法院规则(第 5 号修正案)规则(GN No. S 6152002),适用于 2每每每页 归档的副本。 72. 在提交宣誓书时,对于每一页或其中的一部分,包括附在其上或随其一起制作的证物(无论是否提交),按照规则 5 附录 B 中的每份宣誓书的最低费用 50 阅读 72. 在提交宣誓书时,对于每一页或其中的一部分,包括附件或随其一起制作的证物(无论是否提交) 每页 2 个,每份宣誓书的最低费用为 50 每页 2 个,每份宣誓书的最低费用为 50 每页 1 个,每页的最低费用为 10每份宣誓书 提交的副本。每页 1 份,每份宣誓书 RSCS R77 的最低费用为 10 份; AGLEGSL32220011 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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