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2003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第一附表第 S 228 号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第 276 章)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 2003 年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D 条和第 140(1)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第 2 号修订)规则 2003 并将于 2003 年 5 月 5 日开始实施。修订附表 2。修订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规则 (R 38) 的第一附表删除第 I 部分 CHARGES 标题下的所有项目,代以以下项目CHARGES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2 May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第一栏 第二栏 车辆类型 1. 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注册的摩托车、踏板车、轻便摩托车和带边车的摩托车 2. 机动车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注册,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出租车,在其他地方注册的货车,最大装载重量不超过3.5公吨 3....
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2 号修订)规则 2003 S 228/2003pdf预览版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2 号修订)规则 2003 S 228/200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