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住房和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令 1 引用和启动 2 电梯升级工程区域声明 目录 颁布公式 附表 No. S 123 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129 章) 住房和发展(电梯区域) 2003 年升级工程命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在咨询了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后,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引称为《2003 年房屋及发展(升降机升级工程区)令》,并于 2003 年 3 月 15 日起实施。 升降机升级工程区的宣布 2. 附表所述的委员会屋苑部分是特此宣布为进行电梯升级工程的区域。附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董事会在淡滨尼街 43 号的所有这部分住宅区包括在 Mukim 29 的地段编号 1042 pt 和公寓楼 433 , 434, 436, 437, 438, 440 和 443 被架设,并在计划中更具体地划定。 2003 年 3 月的第 10 天。PETER CHAN JER HING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常任秘书。 ND 3114258 卷。 7、44040020003; AGLEGSL12920021 卷。 3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4 Mar 2003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003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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