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S 1/2007 号住房和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令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7年
2007 年住房和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令 1 引用和启动 2 电梯升级工程区域声明 目录 颁布公式 附表第 S 1 号住房和开发法案(第 129 章) 住房和开发(电梯区域) 2007 年升级工程)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部长在咨询了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后,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引述为《2007 年房屋及发展(升降机提升工程区)令》,并于 2007 年 1 月 4 日起实施。 升降机改良工程区的宣布 2. 附表所述的委员会屋苑部分是特此宣布为进行电梯升级工程的区域。附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7 年 1 月 4 日的附属立法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1. 宏茂桥大道 1 号董事会的所有住宅区包括地段编号 8303C、8561M、8304M 和 8562W位于 Mukim 18 并在其上竖立了 334、335、336 和 337 号公寓,并且在计划 1 中有更具体的描述。 PLAN 1 ANG MO KIO AVENUE 1 2. 董事会在 Ang Mo 的所有住宅区Kio Avenue 10 位于 Mukim 18 的地段编号 7266A、7257C、7267K、7268N、7260C、9333B、7178K、7179N 和 7180A,其中公寓楼 461、462、463、464、465、466、467、468 和竖立起来,这在计划 2 中有更具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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