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第 6 号)命令 2003 1 引用和启动 2 电梯升级工程区域声明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477 号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129 章)住房和2003 年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第 6 号)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在咨询了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后,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3 年住房和发展(电梯升级工程区域)(第 6 号)命令,并将于 2003 年 10 月 8 日生效。 电梯升级工程区域声明 2 . 附表所述的委员会屋苑部分现宣布为进行升降机升级工程的区域。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10 月 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表 1. 位于碧山街 12 号的董事会住宅区的所有部分包括地段编号 9577M、9485X、9579V、9484N 和 9483K位于 Mukim 18 并在其上竖立了 110、111、112、113 和 114 号公寓楼,以及在 Mukim 18 的地段编号 9578W Pt 中,并在其上竖立了 115 和 116 号公寓楼,并且在计划 1 中有更具体的描述。 2. 委员会在碧山街 12 号的所有住宅区都包括在 Mukim 17 的第 6433L Pt 号地段,并在其上竖立了第 139、140、141、142、143 和 144 号公寓楼,并更具体地划定了在计划 2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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