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豁免接受存款限制)通知 2003 S 346/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银行业(豁免存款限制)通知 2003 年颁布公式 1 引文 2 豁免第 S 346 号引文豁免银行法(第 19 章)2003 年银行(豁免存款限制)通知 行使第 4A 节赋予的权力(8) 根据《银行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称为 2003 年银行业(豁免存款限制)通知。 2.(1) 管理局特此豁免 Citibank NA, Citibank Federal Savings Bank、Citibank Canada、Citibank Pty Limited 和 Citibank (West) FSB,根据该法案第 4A(1) 条,就花旗银行 NA 新加坡分行代表他们在新加坡接受的来自新加坡任何人的任何存款,与被称为花旗银行海外学生计划的银行服务有关。 (2) 第 (1) 款的豁免须符合管理局不时以书面指明的条件。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7 月 2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03 年 7 月 19 日制作。 KOH YONG GUAN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董事总经理。 FSGBK018 卷。 58; AGLEGSL192003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1 Jul 2003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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