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的职责——代表团)(第 2 号)通知 2004 S 533/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代表团的职责)(第 2 号)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2 的目录引用附表第 S 533 号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代表团的职责)(第 2 号)通知 2004 年委派职责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1)款,总理已指示: RAdm (NS) Teo Chee Hean,国防部长,应自 2004 年 8 月 12 日起 (a) 负责就公务员人事事宜向总理提供建议; (b) 负责附表所列的部门和科目。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代表团的职责)(第 2 号)通知。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9 月 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表部门法定机构公务员学院。公共服务部。科目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的发展和培训。公共服务卓越、精神和战略研究与发展。内阁 2091 卷。 7; AGLEGSLCONS19952 卷。 4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1 Sep 2004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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