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场所)通知 2004 S 174/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2004 年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地点)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安全地点 3 取消第 S 174 号儿童和青少年法案(第 38 章)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地点)通知的目录为行使《儿童和青少年法》第 27(a) 条赋予的权力,社区发展和体育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儿童和青少年(地点2004 年通知),并将于 2004 年 4 月 3 日开始实施。 2. 部长特此指定位于新加坡 534797 实龙岗上路 1034 号的帐篷作为该法案规定的安全场所。安全地点 取消 3. Gazette Notification No. S 4182002 被取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4 月 2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04 年 4 月 2 日制作。 LIM SOO HOON 新加坡社区发展和体育部常任秘书。 MCDS 13307140 V2; AGCLEGSL3820021 Vol.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2 Apr 2004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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