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场所)通知 2006 S 33/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
2006 年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地点)通知 2006 年制定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安全地点第 33 号儿童和青少年法案(第 38 章)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地点)通知的目录 2006 年行使中在《儿童和青少年法》第 27(a) 条赋予的权力中,社区发展、青年和体育部长特此做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儿童和青少年(地点2006 年通知),并将于 2006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安全地点 2. 部长特此任命陈苏兰卫理公会儿童之家,202 Serangoon Garden Way,Singapore 556057,作为该法案规定的安全地点。 2006 年 1 月 20 日。 NIAM CHIANG MENG 新加坡法规在线常任秘书 2006 年 1 月 20 日在附属立法增刊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新加坡社区发展、青年和体育部。 MCYS 1330733 V4; AGLEGSL382005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0 Jan 2006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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