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 S 513/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
移民仓库目录 颁布公式第 S 513 号移民法(第 133 章)移民仓库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移民法第 2 节中移民仓库的定义,移民局局长已指定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以下地方将成为移民站,用于根据该法案对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和拘留 (a) 樟宜国际机场 1 号航站楼 C14、C21 和 D45 巴士登机口,(b) E23 巴士登机口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 2 号航站楼 E25 和 918141;和新加坡 918141。ICA07570 (1); AGLEGSL13320022 卷。 2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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