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修订)条例 2008 S 455/200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8年
2008 年监狱(修订)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新的第 VIIA 部分第 S 455 号监狱法(第 247 章) 2008 年监狱(修订)条例 在行使《监狱法》第 84 条赋予的权力时,内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08 年监狱(修订)条例,并将于 2008 年 9 月 15 日生效。 新的第 VIIA 部分 2. 监狱条例(Rg 2)是通过在第 73 条之后插入以下第 VIIA 部分 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 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 73A 进行修订。(1) 部长可以任命一个或多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都将在 9 月 12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2008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称为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以就在任何情况下是否监督根据该法第 71(1)(a) 条命令囚犯接受体罚,对囚犯施加的惩罚过重。 (2) 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应由 (a) 一名主席组成; (b) 不超过 3 名其他成员。 (3) 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的每位主席或成员的任期不得超过 2 年,由部长决定,并有资格获得连任。 (4) 机构纪律审查委员会主席或成员可随时向部长发出书面通知辞去其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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