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52009 于 2009 年 2 月 6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35 停车位法(第 214 章) 停车位(优惠券停车)(修订)规则 2009 年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行使停车位法第 8 条赋予的权力,经交通部长批准, 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9 年停车位(停车券)(修订)规则,并于 2009 年 2 月 6 日起实施。规则 4 的修订 2. 停车规则 4地方(停车券)规则(R 3)(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现予修订 (a) 删除第 (1)(a) 款中的表格 1、2、9 或 10 并代之以表格 1 或 2; (b) 删除第 (1) 款的 (b) 项,并用以下 (b) 项替换附表 2 表格 3、4、5 或 6 中的有效票息; (c) 删除第 (2)(c) 段中的表格 1、2、5、9 或 10 字样,并代以表格 1 或 2 字样; (d) 删除 (ca)、(d)、(e)、(f)、(g)、(h)、(i)、(j)、(k)、(l) 和 (m) 项根据第 (2) 款的规定并代之以下列 (d) 小段,作为附表 2 中任何表格的票息,其使用方式与相关表格中给出的条件、要求或指示或由监督在停车场竖立的标志; S 352009 2 (e) 作为附表 2 表格 3 中的优惠券,根据规则 7,该优惠券未指明开始停放车辆的日期和时间(下午或上午); (f) 作为附表 2 (i) 中表格 4 或表格 5 的优惠券,该优惠券并未根据规则 7 指明停放车辆的日期; (ii) 在优惠券持有人无权在停车位停车的时间或地点使用; (g) 优惠券为附表 2 表格 5 的优惠券,没有以墨水标明汽车的车号,也没有署长授权签发该优惠券的人的签名; (h) 优惠券为附表二表格 5 或 6 的优惠券,用于停放车辆编号与优惠券上显示的车号不相符的汽车; (i) 该票券是附表 2 表格 6 中的票券 (i) 没有按照表格中的指示用墨水标明摩托车的车号,或日期和时间(天或夜间)按照规则 7 停放车辆; (ii) 用于停放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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