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修订)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条例 2 的修订 3 条例 3 的修订 4 条例 5 的修订 5 条例 7 的修订 6 第一附表的修订 7 删除和替代第二附表 No. S 92 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94A 章) 2009 年环境保护和管理(能源保护)(修正案)条例 在行使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77 条赋予的权力时,国家环境经环境和水资源部长批准,机构特此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9 年 3 月 2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1. 这些法规可被引用为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修订) 2009 年条例,将于 2009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条例 2 的修订 2. 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条例(Rg 10)第 2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条例)被修订(a) 在空调的定义中指明的词语之后,加入第 I 部分词语; (b) 删除能源效率的定义并代以下列定义 干衣机指环境保护及管理(可登记货物)令 (O 2) 附表第 II 部所指明的单相干衣机;空调的能源效率 (a) (b) (c) (d) 指附表 1 中定义的相关性能系数;就干衣机而言,指附表一所定义的能源消耗;就机动车辆而言,指附表 1 所定义的燃料消耗量;或就冰箱而言,指附表一所定义的年度能源消耗;在 (c) 在能源标签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机动车辆,即指《环境保护和管理(可注册货物)令 (O 2) 附表第 II 或 III 部分所指明的机动车辆;或(d) 在冰箱定义中指明的词之后,插入第 I 部分词;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2 Mar 2009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e) 通过在冰箱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Registrar 与道路交通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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