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业权(修订)规则 2010 S 347/201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0年
2010 年土地所有权(修正案)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54 的修正案 3 删除和替换附表号 S 347 土地所有权法(第 157 章) 2010 年土地所有权(修正案)规则 行使权力根据《土地业权法》第 172(1)(b) 条的规定,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经律政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土地所有权(修订) 规则 2010 并将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生效。 规则 54 的修订 2. 土地所有权规则 (R 1) 的规则 54 通过删除第 (1) 款并代以以下第 (1) 款进行修订附表中指明的事项,须就该附表指明的事宜向处长支付。 2010 年 10 月 1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附表的删除和替换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3. 土地所有权规则的附表被删除,以下附表取代了附表费用规则 45、54 和 55 1. 根据国家转让土地或创建新的产权证签发产权证书 2. 申请创建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书) 3. 根据第 3 条申请和签发替代产权证书该法第 43 条,包括调查费 70 78。...
土地业权(修订)规则 2010 S 347/2010pdf预览版
土地业权(修订)规则 2010 S 347/2010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