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正案)令 2012 S 551/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5512012 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551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正案)2012 年令行使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110D(1) 和 (2) 条赋予的权力,总统,根据副总理张志贤的建议,负责总理的与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职责,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可以引用本命令作为 2012 年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订)令,并将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2010 年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令附表( GN No. S 8242010) (a) 修改为 (a) 删除第 4 项第二栏中的 (a) 段,并代之以以下 (a) 段 (a) 时标官员在任何总务部担任职务的部通信和信息部、文化、社区和青年部、环境和水资源部、卫生部、人力部、国家发展部或社会和家庭发展部。 (b) 删去第 4 项第三栏的陈英杰先生的姓名,代以奥贝克金先生的姓名; (c) 在第 4 项第三栏的 Benny Lim Siang Hoe 先生姓名之后,加入 Yeoh Chee Yan 女士姓名;及 S 5512012 2 (d) 删除第 5 项第三栏的陈金秀博士的姓名,代之以陈英杰先生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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